关于组织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矿山地质与环境院士专家工作站科研项目集中结题的通知(2024年度)
为加强和规范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将对已按进度实施完成、具备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进行集中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批准立项的研究期限为两年的项目进行集中结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上述项目依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并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撰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矿山地质与环境院士专家工作站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报送有关结题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提交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一律按照撤项处理,并追回已拨经费。
3.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申请表》,延期时间为1年。
三、组织工作
本次项目结题工作依据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核实结题成果原件(校内项目负责人报送纸质版结题成果时一并提供成果原件;校外项目负责人报送纸质版结题成果时一并提供成果原件扫描件)和复印件,并在结题成果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保项目结题材料完整、真实。
四、材料报送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1)《结题报告》原件5份,其中财务决算表需财务盖章;(2)《合同书》复印件5份;(3)申请书复印件1份;(4)项目成果复印件5份;(5)项目结题一览表1份;(6)项目延期申请表3份(不需延期无需填写)。校内负责人纸质版报送至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3楼309室矿山地质与环境院士专家工作站办公室,校外负责人纸质版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结题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发送如下)。校内项目负责人结题电子版材料录入至科研管理系统校级项目模块中。 相关附件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网站下载。
请课题负责人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材料内容一致。
邮寄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东1号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309室矿山地质与环境院士专家工作站办公室。
邮 编:010070
联 系 人:庞宇彤
电 话:15601323622
电子信箱:15601323622@163.com
五、其他事宜
本开放课题的经费开支等均按照学院相关文件执行。项目管理与相关内容的解释权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矿山地质与环境院士专家工作站负责。
附件1:2024年度应结题科研项目汇总表
附件2:结题报告
附件3:延期申请表
附件4:结题一览表
附件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学技术处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院士专家工作站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