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官网!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拟接收刘奈华、李国金2名学生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公示

时间:2017-12-01   来源:    阅读:

经党支部为期一年多的培养考察,认为刘奈华、李国金两名学生已具备中共正式党员条件,拟于近期转正。根据院党委的有关要求,现将该2名同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刘奈华,男,23岁,大学本科,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4级,申请入党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列为积极分子时间2015年7月10日,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入党介绍人为李兴和刘鑫,参加了9学时的党课培训,政审结果为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历史清白,家庭主要成员均为良好群众、政治历史清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遵纪守法、无任何宗教信仰。培养期间奖惩情况为:2015-2016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第三届桥梁模型大赛二等奖;2016-2017年,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第四届桥梁模型大赛二等奖,BIM全国大学生比赛全能二等奖。

李国金,男,24岁,大学本科,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4级,申请入党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列为积极分子时间2015年7月10日,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入党介绍人为李兴和刘鑫,参加了9学时的党课培训,政审结果为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历史清白,一贯表现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家庭主要成员均为良好群众、政治历史清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遵纪守法、无任何宗教信仰。培养期间奖惩情况为:2014-2015年,荣获内蒙古大学校级“三好学生”;2014-2015年,荣获校级二等奖学金。2015-2016年,荣获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第三届桥梁模型大赛二等奖;2015-2016年,荣获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一等奖;2015-2016年,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二等奖学金;2015-2016年,荣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优秀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三等奖。2016-2017年,荣获自治区级“三好学生”;2016-2017年,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为2014-2015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班级第3名;2015-2016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班级第3名;2016-2017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班级第2名

公示时间7天: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的方式向以下受理单位反映。

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田俊,办公地址:新实验楼303室,电话:13484737567

中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